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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购房公积金代取材料有哪几样?

更新时间:2026-01-13  |  点击率:46

杭州购房公积金代取材料有哪几样?

1、证明材料原件

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:商品房买卖合同;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。

购买二手房(存量房)的:房屋转让合同;契税完税凭证。

购买公有住房的:公有住房出售协议;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。

回迁(扩面)住房的:回迁(扩面)协议;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。

2、2018年6月29日后,缴存职工本人、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在省外购房的,需符合缴存地或户籍地购房的条件,才能代取公积金,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,属缴存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;在省内购房的,均可以代取住房公积金,无需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或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。

3、职工因购买住房申请代取公积金,该房屋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买卖交易已有公积金代取记录的,在原有规定基础上,另需提供下列自住证明材料:职工本人或配偶累计六个月以上的该房屋水电、燃气中任一项缴费凭证;购房资金凭证:包括但不限于刷卡POS单及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(流水交易记录),或银行盖章的提现凭证(流水交易记录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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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L:17621168812